《成长秀》杂志校园记者条例
为积极推广素质教育,开发特色教育和校本课程,《成长秀》杂志编辑部计划在全省各校发展校园记者(小记者)队伍,并制定出如下条例,请各校予以支持和配合。
申报校园记者的条件:
喜爱写作的在校中学生、大学生,都可以自愿向本刊编辑部报名申请校园记者。
写作能力优秀的小学生,在老师的推荐下,也可以申报本刊校园记者。
参加校文学社的,已经有作品发表在校外报刊的,优先吸纳为本刊校园记者。
校园记者人数超过10名的学校,可以申请成立校园记者站。本刊批准成立后,可以授予由广东教育学会校本课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“广东省教育学会校本课程专业委员会会刊——《成长秀》杂志校园记者站”牌匾。
校园记者的权利:
获得批准的校园记者,本刊将颁发“《成长秀》杂志校园记者证”。
本刊向校园记者投寄全年的《成长秀》杂志一册。
校园记者的作品优先发表,本刊保证每名校园记者每年发表稿件(含作文)两篇以上。
本刊不定期举办和组织校园记者培训班,条件成熟的学校可以独立举办校园记者培训班,本刊负责承担培训义务,指导校园记者提高采写能力。
本刊不定期举办“校园记者采访团”,奔赴联系好的一些采访单位参与集体实践,提高实战能力,开拓视野,增长见识。
本刊将不定期组织其他类型的校园记者交流联谊活动、校园记者夏令营。
本刊将评选季度和年度优秀校园记者,优秀校园记者本刊会给予表彰,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(或奖金)。
校园记者发表的作品,以及获奖的资料,可以作为中考、高考申请综合评价加分的一项参考;也可以作为学校各项评优的参考。
校园记者的义务:
每学期向本刊投寄的各种采写的文稿不少于5篇次,多多报道本校的新鲜事物和信息。
积极配合并参与本刊组织的各种活动,积极建言献策。
主动搜集读者信息,反映读者意见,积极传阅本刊。
每名小记者全年费用100元(培训费、证件费、全年杂志工本费)。
广东省教育学会校本课程专业委员会
《成长秀》杂志编辑部
2009年3月31日
备注:
咨询、报名电话:020-34351388-220、13802547487、13710070017
咨询、报名QQ:389971197、81008800 |